刘青山张子善申请复议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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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复议人:刘青山张子善
住址:丰都府幽魂路茫茫花园18层地下
职业:原任天津委书记等职,现无业游魂
申请复议内容:本人认为1952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量刑太重要求重判。
本人自1952年以来,闭门思过,很少和外界来往,最近江西来了个胡长青的人住在我的对门,经常见面也了解一些阳间的事,从他谈及,他能住在此处也和我犯了同样的错误,更谈及现在已是第三代(第四代?)领导了,正在进行反腐倡廉的工作,也谈及阳间种种贪污腐败行为,我们听了目瞪口呆,经过日夜思考,只觉得我们那时死得冤,现提出理由如下,希最高人民法院接受我们申请给予更正。
在判决主文中指出:“该二犯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严重今年浸蚀下,为达到个人挥霍及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为名,利用职权,狼狈为奸,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后盗窃国家救灾粮、治河专款、干部家属救济粮、地方粮、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,总计达171。6272亿元。”
我们承认上述罪状,也有以下看法;首先我们以机关生产为名积聚了那么多钱,都没有装进我们个人的腰包,我们只是利用特权为自己多享受一点罢了,我们个人是“日食八合,夜眠七尺”大部分是被其他人浪费掉了,我们只负有领导不力,官僚主义而已。
要按现在的说法是属于“小金库”范围。因为所有“小金库”都是上骗国家的,下扣群众的。听说现在阳间哪个单位都有“小金库”也不足为奇。
我们这个“小金库”只有171多亿,按新币值也就是171万元,和现在不能相
比,即如按物价上涨10倍,也只有千多万元,这笔账也不能算在我们二人头上。一个直辖市直机关有千把万元的小金库又算什么?
判决书上说我们生活腐化堕落,也是冤枉我们。那时是供给制,我们只有很少的津
贴,吃小灶,也只是鸡,鸭,鱼,肉之类,既无海鲜,更无山珍,更不要说地上的"五爪金龙"天上的天鹅,我们连听都没听过。揭发材料说我们吃饺子要有韭菜味,那是炊事员工作积极照顾我们小灶的老同志而作的,再说我们也不是在五星级宾馆一桌要5000元。
说我们生活特殊化是有的,这一点我们应该检讨。
我们没有存款,也无外币,在国外没有存折,最后在查抄刘青山家中生活物品中更不值一提,连香烟也都列入(只有14条),金表也只有两块。听胡长青说,陈希同家中查抄的东西和我们的无法相比,而他还没有到这里来。我们的特殊化只在我们两个人,既没有联合很多人,行成帮派,也没有上下串联行成系统,更无七姑八姨行成家族,也决不能和现代比,危害程度也小得可怜。
我们自解放后住的都是没收的官僚房产,房屋质量当然很好,作为市一把手,挑好的房子住也并不为奇,我们个人没有房产,像现在和我们一样级别的干部有一两处房产豪宅的是不能相比的。
从和胡长青交谈多了,觉得我们特别冤枉,只是毛主席他老人家,自己太廉洁了,才把我们送到这,我们也听说平反冤假错案的事,希望最高法院给给予考虑。
我们思想觉悟不高,进城后受到资产阶级的腐蚀,脱离群众,搞特殊化,愿意接受
党纪处分,只有刘青山已有毒瘾需到戒毒所强制戒毒,出来后即如不当国家干部,也可以安排个厕所清洁员,自行车保管员等小事,以免得他到处流浪。
作者:龙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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